兰州新区:创新推广模式强化精准施策全面推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落地见效
——入选2025年度全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典型案例
兰州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土地集约化程度高、规模化种植优势明显,具备大面积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先天条件和产业基础。新区立足土地实际,聚焦玉米、向日葵等主导作物,兼顾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作物试推广需求,创新探索“财政补贴引导、农户自主补充、质量全程管控”的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地膜污染难题,激发了种植主体参与绿色生产的内生动力,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推广应用典型经验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构建统筹推进的组织保障体系
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更是兰州新区发挥土地集约化优势、推动农业规模化绿色发展的关键抓手。新区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协同发力。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由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企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部、项目建设中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财政部门配合、中心和乡镇具体落实、种植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物资发放统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中心和乡镇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负责辖区内各主体的需求统计、资格审核、政策宣传和物资发放等具体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新区气候条件、土地集约化种植模式、主导作物(玉米、向日葵)生长特性及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作物试种需求,深入调研规模化种植主体的用膜总量、规格要求和应用意愿,制定《兰州新区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推广目标、补贴标准、实施流程、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遵循“政策引导、自愿参与、公开透明、精准高效”的原则,每亩补贴60元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其余用膜需求由种植户按需自主采购,既减轻了经济负担,又充分尊重了差异化种植需求,确保推广工作与新区农业生产实际精准契合。
(三)强化资金保障监管
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检查,重点核查资金拨付、采购招标、物资发放等环节,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督促中心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二、创新推广模式,激发规模化种植主体的参与内生动力
兰州新区土地集约化程度高,规模化种植主体集中。立足这一特点,创新推出“财政补贴+自主采购+凭证核验”的推广模式,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又满足了差异化种植需求,有效提升了推广成效。
(一)精准落实补贴政策,降低规模化种植成本
全生物降解地膜相比传统地膜价格偏高,规模化种植主体用膜量大,成本压力更为突出。新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每亩向种植主体补贴60元的地膜(约2.4公斤)。以新区主导作物玉米为例,每亩需用降解膜约6公斤,规模化种植户仅需自主采购3.6公斤,显著减轻了规模化种植的成本压力。同时,明确补贴对象为辖区内从事种植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用膜主体,确保补贴政策精准惠及实际种植者,激发了各类主体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
(二)推行自主补充采购,适配多元作物种植需求
新区在财政补贴基础上,鼓励种植主体根据自身种植作物类型和规模,自主采购其余部分全生物降解地膜,有效满足了多样化生产需求。为确保自主采购部分地膜数量、质量符合要求,明确规定种植主体在领取财政补贴地膜时,必须提供自主采购部分的印证材料,包括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合同、正规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且自主采购产品需符合GB/T35795—2017《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国家标准,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地膜进入生产环节。
(三)优化物资发放流程,适配集约化种植特点
结合新区特点,建立“规模化需求统计一集中资格审核一公示公告一批量发放一凭证核验”的全流程物资发放机制,确保推广工作规范高效。乡镇和国有企业依托土地流转台账,组织工作人员对接规模化种植主体,集中统计种植面积、用膜需求等信息,建立详实的规模化种植主体用膜台账;对种植主体资格和需求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物资发放范围。在物资发放环节,设立集中发放点,种植主体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自主购膜印证资料等材料领取补贴地膜,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物资发放精准到位。
三、严把质量关口,筑牢绿色生产的产品质量防线
新区始终把质量管控作为推广工作的核心环节,建立“源头把控一过程抽检一全程追溯”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推广应用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需求。
(一)严格政府采购标准
在中央财政资金统一采购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明确投标企业须具备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资质、产品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且提供近半年内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招标过程中,重点审核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情况,择优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供应商,从源头保障地膜质量。
(二)强化批次抽检检验
建立“供应商自检+第三方抽检+”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每一批次地膜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供应商交货时,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自检报告。同时,在供货过程中,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到货地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方可入库发放。
四、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政策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政策细节,消除种植主体对政策的疑虑。同时,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工作,广泛宣传传统地膜残留对土壤环境、农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全生物降解地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种植主体树立“绿色生产、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重点强调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对保护耕地地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让种植主体认识到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不仅是响应政策要求,更是保障自身长远利益的重要举措,从而主动参与到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中来,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绿色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推广成效与经验启示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兰州新区依托土地集约化优势,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0万亩,发放中央财政补贴地膜481.12吨,带动种植主体自主采购723.39吨。推广区域农田地膜残留量较2024年下降24%,土壤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广泛应用,不仅有效破解了传统地膜污染难题,保障了农业生态安全,还推动了新区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推广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是前提,只有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土地集约化特点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推广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创新推广模式是关键,“财政补贴+自主采购+凭证核验”的模式既减轻了规模化种植主体负担,又适配了不同作物的差异化需求,充分激发了参与积极性。三是严把质量关口是核心,针对大面积集约化种植的特点加强全链条质量监管,确保地膜符合国家标准和作物需求,才能赢得种植主体的信任和支持。四是深化宣传引导是基础,结合规模化种植主体的认知特点开展政策解读和理念普及,才能营造良好的推广氛围。
编辑:郑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