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业农村局严把种子备案关 筑牢农业“芯片”安全防线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备案管理是保障用种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春耕备耕期间,民乐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法规,以“应备尽备、源头可溯、质量可控”为目标,全面强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通过线上审核与线下核查相结合,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全年粮食稳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备案范围与时限,压实主体责任
明确备案范围。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明确将“四类主体”纳入强制备案范围: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受委托代销种子者、受委托生产种子者以及设立分支机构者。上述主体虽无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必须依法备案。
严格时限管理。实行“销售(播种)前备案”制度。经营类主体须在种子销售前完成备案,代销类需提供委托代销合同,生产类(特别是杂交玉米、油菜、小麦制种)须在播种前提交委托生产合同及产地检疫证明。对逾期未备、先售后备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集中培训、发放《写给全县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等方式,明确经营者是备案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建立完整的种子进货台账和销售档案,确保每一批种子来源清晰、去向可查。
推行“线上+线下”融合,优化备案服务
为解决经营户“不会备、备不好”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创新服务模式,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指导。
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推行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和“种业通”APP线上备案。制作《种子备案操作指引》短视频及图文教程,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推送,指导经营户上传营业执照、品种审定证书、委托协议及进货发票等关键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线下“上门帮办”。针对年龄较大、不熟悉智能设备的镇村经营户,组织种业管理股工作人员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现场协助完成信息录入和材料扫描。至目前,已累计上门服务12人次,确保备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严把“三关”审核,强化源头管控
备案不是“走过场”,而是质量监管的前置哨卡。县农业农村局在审核环节实行“三关”审核制,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
品种准入关。严格核查品种审定(登记)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及引种备案情况。对未审定、未登记或适宜区域不含本地的品种,一律不予备案,从源头杜绝“未审先推”风险。
主体资质关。重点审查委托代销关系的真实性,核对受托方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种子销售”,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行为。
标签溯源关。对照网上备案信息,抽查种子包装标签是否规范,二维码是否可追溯至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及批次信息。对标签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销售。
备案与监管联动,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坚持“备案即监管”原则,将备案信息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实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建立备案台账。实行“一店一档”管理,动态更新全县种子经营主体备案库。目前,全县23家种子经营门店和25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已完成涵盖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等117个品种备案。
强化联动执法。将备案情况纳入涉企行政检查重点。农业执法队在种子市场巡查中,通过扫描包装二维码核对备案信息,严查“备此卖彼”(备案品种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拆包销售等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备案的经营户,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健全追溯机制。依托备案系统生成的唯一备案编号,建立质量倒查机制。一旦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或田间出苗问题,可迅速通过备案档案锁定种子来源、批次及经销商,为农民维权和事故定责提供精准依据。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推进备案信息与田间表现的联动反馈。在夏秋作物生长关键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对照备案品种调查其抗性、产量等表现,对存在适应性风险的品种及时预警,并反馈至下一年度的备案审核中,形成“备案—种植—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持续筑牢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屏障。
编辑:郑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