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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启动仪式在皋兰县举行

2025年04月28日 甘肃三农在线 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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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甘肃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启动仪式在皋兰县举行,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瑞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凤恒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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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职能职责、成员定义及其确认和退出规则、财产经营管理等,对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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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邀请了相关业务专家和律师,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承包地管理等问题,向广大农民朋友进行现场答疑。现场摆放了普法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了传单、折页、手提袋等宣传资料。在活动现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高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自己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自身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省直相关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单位、兰州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农民群众参加了活动。

编辑:王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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